索 引 号: | 013053208/2023-07347 | 信息分类: | 市场监管、安全生产监管 / 市场监督 / 通知 |
发布机构: | 江宁区市场监管局 | 生成日期: | 2023-01-29 |
生效日期: | 废止日期: | ||
信息名称: | 关于做好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| ||
文 号: | 关 键 词: | 特种设备;安全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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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
为深入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,务实推进“治本攻坚”大会战取得实效,消除特种设备使用安全隐患,防范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,认真做好两会重点时段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
1.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,开展全面检查维护和隐患排查,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,及时进行整改消除;
2.加强极端天气条件下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,做好针对性维护保养;
3.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制度,通过以老带新、培训教育等方式,保障人员配备充足并持证上岗;
4.完善应急预案并适时开展应急演练,及时做好应急救援。
5.督促使用单位加强外包作业安全管理,确保作业安全规范。使用单位应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外包作业,应在作业前与受托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,告知其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,明确各自的生产职责。
二、突出重点,开展隐患排查
(一)在使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,加强重点单位检查
加强对人流量大的商场、医院、车站、机场、旅游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单位、涉危化品等单位监管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清单化管理,责令使用单位及时整改,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和使用,发现重大隐患要依法处理。
(二)加强氧气充装单位保障服务和安全监管
加强医疗机构,氧气充装单位安全监管。针对近期疫情防治医用氧激增现状,督促有医用氧储罐的医疗机构开展自查,检查储罐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。在储罐充装时,检查充装人员是否持证作业。督促各医疗机构开展氧气瓶隐患自查,杜绝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气瓶、超期瓶、报废瓶、超保质期氧气。
(三)做好极端天气应对
针对近期气温剧烈下降等极端天气,及时提醒督促相关单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,特别是大型游乐设施、锅炉、室外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,提前做好防冻、防滑、防风等工作,确保寒潮天气条件下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平稳。
三、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
两会期间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,确保24小时联络通畅。做好突发事故信息报送,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及时报告,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。此外,要密切关注涉及安全生产的网络舆情动态,及时做好回应,消除负面影响,确保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