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 引 号: | 012947525/2021-80812 | 信息分类: | 综合政务 / 解读材料 / 其他 |
发布机构: |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| 生成日期: | 2021-08-19 |
生效日期: | 废止日期: | ||
信息名称: |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绩效考评实施细则(2021年修订版)解读 | ||
文 号: | 关 键 词: | ;细则;政务服务中心;绩效考评;经济技术开发区;考评;窗口单位;政务服务;考核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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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绩效考评实施细则(2021年修订版)解读
一、出台背景及意义
为加快推进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规范运行,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,制定出台《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绩效考评实施细则(2021年修订版)》(下文简称“《细则》”)。
二、制定依据
根据市政务办《窗口单位绩效考评细则》《区(园区)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绩效考评细则》(宁政服〔2021〕24号),结合开发区实际,对《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绩效考评实施细则(修订版)》(宁开委行审字〔2020〕75号)进行修订。
三、主要内容
《细则》共有十一条,分别明确了《细则》制定和修订的依据(第一条)、适用范围(第二条),以及对窗口单位和窗口人员的具体考评项(第三至第九条)、结果运用(第十条)、施行时间(第十一条)。
窗口单位的考评包括基本项和附加项,其中,基本项考评满分500分,主要考核事项运行、网上服务、服务效能、综合考核四个方面28项内容;附加项考评满分200分,主要考核包括创新服务、通办服务、减证服务三个方面9项内容。
窗口人员的考评满分500分,主要考核窗口服务、好差评和综合考核三个方面26项内容。